涉外婚姻登记和离婚手续有哪些?

时间:2026-01-12 阅读:- 作者:易解婚恋网

现在许多我国人都和外国人成婚这其间联系到了涉外婚姻,要是咱们想和其他国籍的成婚,涉外婚姻登记手续要怎样处理呢,假如后边家庭不幸福,涉外婚姻离婚又怎样处理? 易解情感 小编告知我们。

涉外婚姻登记和离婚手续有哪些?

一、涉外婚姻

凡我国公民与外国人(包含常驻我国和暂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久居我国的外国侨胞),港、澳、台同胞、华裔及出国人员自愿成婚、复婚,男女两边有必要要一起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进行请求婚姻登记。请求的一起,有必要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则。

二、涉外婚姻登记请求

填写《成婚登记请求书》。请求涉外婚姻成婚登记,有必要别离依照《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处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则》、《华裔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处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则》或许《大陆居民与我国台湾居民婚姻登记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则,供给相关证件和证明。

应供给的证件和证明: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处理成婚登记的我国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我国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的证件以及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寓居地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的血亲联系的声明。

处理成婚登记的华裔应当出具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

(二)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和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的血亲联系的证明。

处理成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请求成婚登记的外国人(不含外国侨胞)供给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当由该国的公证机关出具,并经该国外交部(或许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华接连居留6个月以上或许是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可由该国的驻华使、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并可不经认证。

三、涉外婚姻婚前医学查看

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答应的医疗保健组织进行婚前医学查看并向市民政局供给婚前医学查看证明文件。

四、检查

市民政局自受理当事人的成婚登记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检查。关于契合成婚条件的当事人,宣布收取成婚证的告诉。

五、领证

自接到领证告诉之日起3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收取《成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许是托付别人代为领证。逾期未来领证的当事人,应当从头处理成婚登记请求手续。因特殊情况需求延伸领证期限的,应当通过市民政局赞同,但延伸期限不得超越3个月。

六、涉外婚姻离婚手续

1、涉外婚姻自愿离婚能够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

2、需求证件:自己户口簿、身份证,成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是游览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处理的不能处理。

4、假如涉外婚姻一方不赞同离婚,能够托付律师在国内申述离婚,详细需求处理公证托付手续

二、涉外婚姻离婚时要带什么资料

(一)处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带着:

1、自己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自己《成婚证》

3、两边一起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运用中文书写。

(二)处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我国香港、澳门、我国台湾居民,应带着:

1、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自己的《成婚证》;

3、两边一起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处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华裔、外国人,应带着:

1、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含复印件);

2、自己的《成婚证》;

3、两边一起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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